商标驳回复审的十五天有效期怎么算?
服务项目 |
商标注册 |
面向地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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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类型 |
私营合伙企业 |
风格 |
古典 |
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、不予公告的商标,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。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申请复审,由商标评审做出决定,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这个十五日内申请。
上海律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秉承“诚信、拼搏、、”的经营理念,以满足企业各类需求为己任,可为企业提供“一站式、、率”的商务服务,满足企业在沪及在中国不同经营阶段的需求。
上海律点业务涵盖:商标注册(国内/国外),转让,变更,续展,驳回复审,异议及答辩,上海市商标评选,中国商标认定;专利检索,发明、实用新型、外观专利申请,答复审查意见,复审,许可使用,无效宣告;版权登记,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;海外公司注册年检,香港公司注册年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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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1243号2号楼3层(陆家嘴软件园内)
驳回复审一般多久能取得结果?
商标驳回复审一般在1年左右审理结束,申请人或代理公司会收到商评委下发的商标裁文。
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向商标评审提交的文件或者材料的日期,直接递交的,以递交日为准;邮寄的,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;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,以商标评审实际收到日为准,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。
第五十七条商标评审的各种文件,可以通过邮寄、直接递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当事人。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的,文件送达商标代理组织视为送达当事人。
商标评审向当事人送达各种文件的日期,邮寄的,以当事人收到的邮戳日为准;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,或者没有被邮局退回的,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,视为送达当事人;直接递交的,以递交日为准。文件无法邮寄或者无法直接递交的,可以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当事人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,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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